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扫黑除恶应知25问答

1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答: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治根。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本。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3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

1、已上升到国家战略。

2、斗争对象更加广泛。

3、斗争手段更加丰富。

4、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4问: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5问: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6问: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答:当前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出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7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8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9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10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答: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1问: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是什么?


答: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


12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3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4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5问: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16问:中央督导重点是什么?


答:即“六个围绕,六个重点”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17问: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千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18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答: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19问:为了排除办案干扰,政法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


20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矿产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重点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缠闹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1问: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22问:“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23问: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答: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4问:“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5问: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26问: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答: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或者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或者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