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星级文明宿舍”活动的实施办法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关于评选 “星级文明宿舍”活动的实施办法

(修正案)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修养,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把宿舍建设成学生成长成才的温馨家园,努力构建和谐宿舍、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系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活动宗旨:

推动学风建设   建设温馨家园

第二条、活动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

第三条、活动对象:

土木工程系全体学生宿舍

第四条、申报评选的相关要求

1、学生宿舍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宿舍各成员在学习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学生宿舍能“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按院自律会、系自律会的要求、确实做好宿舍卫生工作,在每次卫生评比中,成绩均为优秀;宿舍成员无夜不归宿;无通宵玩游戏等;宿舍和谐、温馨。

3、学生宿舍各成员在生活上乐观向上、文明和谐;主动参加院、系举办各项活动;关心和支持院、系的学风建设;宿舍具有活跃的“第二课堂氛围”。

4、学生宿舍各成员能够注重全面发展,有获得各种级别的奖励。

5、申报材料一定要如实,如发现虚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全系通报批评。

第五条、奖励办法

       1、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审团,对申报宿舍进行评审,评选出系“星级文明宿舍”。对十佳宿舍进行如下奖励:

第一、二、三名      “五星级宿舍”   奖励800/宿舍

第四、五、六名      “四星级宿舍”   奖励500/宿舍

第七、八、九、十名  “三星级宿舍”   奖励300/宿舍

以上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土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