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关于评选 “星级文明宿舍”活动的实施办法
(修正案)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修养,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把宿舍建设成学生成长成才的温馨家园,努力构建和谐宿舍、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系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活动宗旨:
推动学风建设 建设温馨家园
第二条、活动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
第三条、活动对象:
土木工程系全体学生宿舍
第四条、申报评选的相关要求
1、学生宿舍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宿舍各成员在学习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学生宿舍能“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按院自律会、系自律会的要求、确实做好宿舍卫生工作,在每次卫生评比中,成绩均为优秀;宿舍成员无夜不归宿;无通宵玩游戏等;宿舍和谐、温馨。
3、学生宿舍各成员在生活上乐观向上、文明和谐;主动参加院、系举办各项活动;关心和支持院、系的学风建设;宿舍具有活跃的“第二课堂氛围”。
4、学生宿舍各成员能够注重全面发展,有获得各种级别的奖励。
5、申报材料一定要如实,如发现虚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全系通报批评。
第五条、奖励办法
1、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审团,对申报宿舍进行评审,评选出系“星级文明宿舍”。对十佳宿舍进行如下奖励:
第一、二、三名 “五星级宿舍” 奖励800元/宿舍
第四、五、六名 “四星级宿舍” 奖励500元/宿舍
第七、八、九、十名 “三星级宿舍” 奖励300元/宿舍
以上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土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